扳手主要用來扳動一定范圍尺寸的螺栓、螺母,啟閉閥類,裝、卸桿類絲扣等。常用扳手有:呆扳手、梅花扳手、兩用扳手、活扳手、內六角扳手、套筒扳手、鉤形扳手、棘輪扳手、“F”扳手等。
(一)呆扳手
呆扳手俗稱死板手,在扭矩較大時可與手錘配合使用。呆扳手又可分為單頭呆扳手和雙頭呆扳手兩種。單頭呆扳手用于緊固或拆卸某一種固定規格的六角頭或方頭螺栓、螺釘或螺母,其結構如圖1-13所示。雙頭呆扳手用于緊固或拆卸具有兩種固定規格的六角頭或方頭螺栓、螺釘或螺母。其結構如圖1-14所示。
呆扳手的規格是指扳手開口寬度(mm)。單頭呆扳手的規格為:5.5,6,7,8,9,10,11,12,13,14,15,16,17,18,19,20,21,22,23,24,25,26,27,28,29,30,31,32,34,36,38,41,46,50,55,60,65,70,75,80mm。雙頭呆扳手的規格見表6-5。
表1-5 雙頭呆扳手的規格
(二)梅花扳手
梅花扳手的用途與呆扳手相似。梅花扳手又可分為單頭梅花扳手和雙頭梅花扳手兩種。單頭梅花扳手僅適用于緊固或拆卸一種規格的內六角螺栓、螺母,其結構如圖6-15所示。雙頭梅花扳手適用于緊固或拆卸兩種規格的六角頭螺栓、螺母,其結構如圖1-16所示。梅花扳手可以在扳手轉角小于60o的情況下,一次一次地扭動螺母,使用時一定要選配好規格,使被扭螺母和梅花扳手的規格尺寸相符,不能松動打滑,否則會將梅花扳手棱角損壞。
梅花扳手的規格是指梅花的對邊距離(mm)。單頭梅花扳手又分為矮頸和高頸兩種,其規格為:10,11,12,13,14,15,16,17,18,19,20,21,22,23,24,25,26,27,28,29,30,31,32,34,36,38,41,46,50,55,60,65,70,75,80mm。雙頭梅花扳手可分為矮頸、高頸、直頸和彎頸4種型式,其規格見表1-6。
(三)兩用扳手
兩用扳手的一頭與單頭呆扳手相同,另一端與梅花扳手相同,兩端適用于緊固或拆卸相同規格的螺栓、螺釘、螺母,其結構如圖1-17所示。
兩用扳手的規格是指扳手的開口寬度或梅花對邊尺寸距離(mm)。其規格見表1-7。
(四)活扳手
活扳手的開口寬度可以調節,可用于扳擰一定尺寸范圍的六角或方頭螺栓、螺釘、螺母,其結構如圖1-18所示。
扳手規格是指首尾全長×最大開口寬度(mm)。如扳手上標有“200×24”字樣,“200”表示扳手全長為200mm,“24”表示扳手虎口全開時為24mm。其規格見表1-8。
活動扳手在使用時應根據所扳動的螺母、螺栓的規格大小來選擇合適的扳手。扳手使用前應檢查扳手的張合度、滑軌是否靈活,銷子是否良好,虎口有無裂痕。根據螺栓或螺帽的規格將開口調到合適的尺寸,使松緊合適,活動扳唇與用力方向一致。活動扳手扳動較小的螺母時,應握在接近頭部的位置,施力時手指可隨時旋調蝸輪,收緊活動扳唇,以防打滑。扳動時扳手要用力拉動,不能推動,拉力的方向要與扳手的手柄成直角。在某些非推不可的場合時,要用手掌推,手指伸開,防止撞傷關節。
(五)內六角扳手
內六角扳手專門用于拆裝各種內六角螺釘。其結構如圖1-19所示。
內六角扳手的規格是指所適用內六角螺釘的對邊距離(mm)。其規格見表1-9。
(六)套筒扳手
套筒扳手分手動和機動(電動、氣動)兩種。由各種套筒(工作頭)、傳動附件和連接附件組成。除具有一般扳手緊固和拆卸六角頭螺栓、螺母的功能外,特別適用于工作空間狹小或深凹的場合。手動套筒扳手應用十分廣泛。其結構如圖1-20所示。
套筒扳手可分為小型、普通型和重型三種類型。
套筒扳手在使用時根據被拆裝螺母選準規格,根據螺母所在位置大小選擇合適的手柄,將套筒套在螺母上。拆裝前必須把手柄接頭安裝穩定后才能用力,防止打滑脫落導致傷人,拆裝過程中用力要平穩。
(七)鉤形扳手
鉤形扳手用于拆卸機床、車輛設備上的圓(鎖緊)螺母。其結構如圖1-21所示。
鉤形扳手的規格是指使用圓螺母的外徑尺寸(mm)。其規格見表1-10。
(八)棘輪扳手
棘輪扳手利用棘輪機構可在旋轉角度較小的工作場合進行操作。分為普通式和可逆式兩種。其結構如圖1-22所示。普通式需要與方榫尺寸相應的直接頭配合使用,可逆式的旋轉方向可正向或反向。
(九)“F”型扳手
“F”型扳手由鋼筋棍直接焊接而成,主要應用于閘門的開關操作中,是非常簡單而好用的專用工具。其結構如圖1-23所示。
“F”型扳手規格通常為:兩力臂距150㎜、力臂桿長100㎜、總長600~700㎜。 “F”扳手在開壓力較高的閥門時一定要開口朝外(如圖1-24所示)進行操作,以防止絲杠打出傷人。
(十)扳手使用注意事項
扳手在使用時應根據被扳動對象以及尺寸選擇合適的類型及規格,使用前應檢查扳手及手柄有無裂痕,無裂痕方可使用。使用扳手時不能在手柄上接加力杠,防止超力比范圍造成傷害。扳手用過后應及時擦洗干凈。